教务处职责
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教务处是学院教学管理工作的行政职能部门,负责全院的教学运行、实践教学、教学建设与改革、考务管理、成绩管理、学籍学位、教材管理等教育教学管理工作,设有教学科、考试考务科、教学实践科、学籍管理科和教学建设科5个科室,现有工作人员13人。主要职能:
一、教学科
1.负责全校各专业执行计划的调整;
2.负责开课计划制定、教学任务落实、课表编制;
3.负责选修课的管理(开课申请、任务安排);
4.负责日常教学活动的组织和安排(含调停课);
5.负责各类教学运行状况的统计和分析;
6.负责教室等教学资源的协调、调配、保障;
7.负责教务系统、教学平台的运行管理、技术咨询和维护升级;
8.负责慕课建设及与相关平台间沟通合作;
9.负责专职教师年度工作量核算;
10.负责相关规章制度的制修订、相关工作的宣传报道、相关档案管理等。
二、考试考务科
1.负责国家级考试(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、计算机等级考试、PETS考试、英语专四/专八考试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)的报名、考务和成绩管理;
2.负责学院各类考试(期中、期末、补考、缓考、自学重修考试等)的组织与管理工作;
3.负责试卷审核、归档与管理;
4.负责相关规章制度的制修订、相关工作的宣传报道、相关档案管理等。
三、教学实践科
1.负责起草各类实践教学建设规划;
2.负责组织各院(系)制定、实施实验(实训)教学大纲与实验(实训)教学计划;
3.负责组织各院(系)制定年度实习计划,监督检查年度实习计划落实情况;
4.负责毕业论文(设计)组织管理、检查与评价工作;
5.负责组织各院(系)开展实习(实训)基地建设与管理;
6.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立项、过程管理、结题验收、经费管理;
7.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;
8.负责学科与技能竞赛的组织、经费管理等;
9.负责产学研协同育人相关工作;
10.负责高等教育基层统计报表(高基报表)教育教学部分数据上报;
11.协助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;
12.负责相关规章制度的制修订、相关工作的宣传报道、相关档案管理等。
四、学籍管理科
1.负责学籍注册、审核、上报及电子信息采集、学籍学位证明开具等工作;
2.负责新生分班、学号编制、学生证打印;
3.负责转专业、退学、休学、复学、信息更改等学籍异动审批和上报;
4.负责毕业资格与学位资格审查,毕业证与学位证(含结业证和肄业证)制作和发放,毕业、学位信息上报;
5.负责成绩单及相关材料的收集、审查、审核、整理、归档、打印、证明开具等;
6.负责缓考资格审核、补考名单整理、成核核查、成绩勘正、藏族学生成绩调整;
7.负责退役复学学生军事理论课程和体育课程免修认定;
8.负责学业警示;
9.负责毕业生成绩核对及成绩单归档;
10.负责相关规章制度的制修订、相关工作的宣传报道、相关档案管理等。
五、教学建设科
1.负责专业建设规划起草、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;
2.负责各专业教学计划、教学大纲、教学日历、教案等教学文件的管理;
3.负责专业建设与改革、课程建设与改革、教学研究与改革;
4.负责专业建设项目、课程建设项目、教研教改项目等教学类项目的立项、过程管理、结题验收、经费管理;
5.负责组织教学竞赛、教学观摩、教学研讨与交流等;
6.负责师生教育教学类成果的登记统计(建设项目、教研教改项目、教材、竞赛获奖等);
7.负责教材选用、征订、发放、评价及自编教材管理;
8.负责教学评估相关事宜;
9.负责相关规章制度的制修订、相关工作的宣传报道、相关档案管理等。